
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小事
哪怕在你的眼裡再微不足道
我自認是一個非常功利的人,做、或不做一件事的決定因素向來是〝有沒有用〞或〝有什麼用〞。在這種效益至上的價值觀裡,〝沒用〞或〝沒什麼用〞的事就會被我歸類在〝小事〞,而我看不見小事。應該說,我從不願將時間或心思拿來看這些〝小事〞,相較於〝有用〞的大事,小事們根本微不足道到不值一提!
但究竟什麼是〝有用的大事〞?
在我的標準裡,我一直都是個沒用的人,我真心的會用一無是處和一事無成來形容自己、且始終覺得非常貼切,因為我從未成就任何一件我心中認為的〝大事〞。如果用商品來形容的話,那我就是一個沒有為店家帶來過效益、早該被下架一百次的垃圾產品,最糟的是我還一直佔用架上的空間,佔著茅坑又拉不了屎,簡直敗事有餘到極點!
是的,某種程度上,我是一個自我價值感極低的人。
或許我的標準很高;或許我對自己很苛刻;或許我是個幾近病態的完美主義者;或許…無論原因為何,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挺失敗的。

「或許我們認為的微不足道,都以某種形式影響著世界上某個角落的某顆心。」
說來詭異,曾幾何時,我竟從那個〝只奉成功大事為圭臬、而其餘小事全如糞土〞的功利主義者,變成了〝對成功沒什麼興趣、卻喜歡享受小事帶來的幸福感〞的人。我這到底是變成功了、還是變失敗了呢?
「做你真心喜歡做的事!」
這是我過去從來不會說給自己、或別人聽的話;如若有人這麼鼓勵我,我也只會覺得此人太過理想化和不切實際。因為我真的打從心底覺得:喜不喜歡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否帶來效益/效用/效率。
所以我很常為難自己去做一些我認為有用、但其實根本不喜歡的事,當然了,我會用很多方式說服自己去〝喜歡〞,好讓我能做得稍微甘願一點。人生嘛,本就苦、本就難、本就總是事與願違,〝真心喜歡〞太奢侈也太任性,我不敢想、不願想、更覺得至今仍一無所成的自己不配去想。
2018是我的人生分界點,前因後果有機會再說。
大我/高我/高靈(稱呼不重要,選自己喜歡或習慣的理解就好)從這一年開始與我對話,與此同時我開啟了許多從前封閉的感知能力,也因此有幸能與靈魂/意識體溝通、感知並解讀各種能量/能量場的變化與意義。
用一個比較容易理解的說法:從麻瓜變成了巫師。
沒有人能掩飾自己的能量場/能量狀態。
從一個人的能量狀態可以清楚知道他們的靈魂次元、意識層級、追求層次、以及身體狀況…等各種訊息(如果會解讀的話),然後我開始深刻了解到:過去我所認為的成功/大事、以及所謂成功的各種標準/指標,原來竟是如此的荒唐和可笑!(大笑三聲先)
這堆我們從一出生就被灌輸的思維、習以為常的社會價值觀,能量之沉重與滯礙!而當一個人堅信這些思想或教條時,就等同於把這些沉重的能量穿在身上(可以想成在身上綁鉛塊)。從能量層面看,就很像一個人被包裹在瀝青裡,這些黏稠又緻密的枷鎖會覆蓋住每個本該發光的靈魂,使他們黯然失色、甚至無比黑暗。
每每感知到這一類的能量場,我都覺得很窒息!而原來,我就是那個長久以來讓自己窒息的人!
果然,會為難自己的,只有自己。

不要小看自己做的每一件〝小事〞
若有人奢侈、任性又勇敢的去做自己〝真心喜歡〞的事,純粹喜愛、而不是基於這件事能為我帶來什麼(比如:能獲得他人肯定、能得到名利、金錢或其他…等)的功利心態、並且不帶有任何罪惡感的享受其中時,會怎樣?
他的能量場會瀰漫著輕盈的幸福感,而這份愉悅的能量會像一道溫暖的光,閃閃發亮。
無論這件〝真心喜歡〞的事有多小、或你認為它有多小,這份純粹的喜悅帶來的光亮和影響力,都遠比你能想像的巨大和深遠!
你是否能想起被某首歌感動的瞬間?或是被某個人不經意溫暖的時刻?也許只是一個微笑、也許只是遞了張紙巾、也許只是一聲問候…所有流經我們心中的〝暖流〞,都是從這些看似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帶來的。
某個不經意的善意,或許正恰好挽救了一個生命;也或許某個隨機的惡意,便成了壓死某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成為快樂,你就是一盞快樂的燈,只能照耀快樂與分享快樂;成為痛苦,你也只能分享痛苦給這個世界。每一個小小的快樂,都能帶給世界更多的喜悅,每一個小小的幸福感也都會成為漣漪,擴散到我們或許想都沒想過的地方…
每個人與地球、與萬事萬物之間的連結,遠比人們以為的密切與緊不可分!每個人每時每刻都在用他們獨特的方式(能量)影響著自己、地球、以及宇宙的每一個角落。
從前以為自己躲起來哭、躲起來痛苦就不會影響到任何人,反正沒人看見嘛;現在才明白根本無處可躲!我躲著哭跟站在大街上哭,本質上是一樣的,我帶給這個世界的痛苦能量並不會因為躲起來而減少。相反的,反而更多,因為躲避源自壓抑,而壓抑的能量更沉重且負面效應更大。
所以沒有必要自欺欺人,每個人的能量狀態都會真實的透露所有企圖掩蓋的一切。假裝好並不會真的讓人變好,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感受,想哭就哭、想笑就笑,偽裝或試圖偽裝都只會創造更多扭曲的沉重能量。
任何事都不是小事,每一個小小的片刻產生的小小念頭,要嘛讓你成為快樂、點亮世界,要嘛讓你成為痛苦、為世界帶來黑暗。
覺察自己、並對每一刻的意圖保持覺知,就是最大的自我負責。意圖愈純淨,光就愈明亮,有意識的選擇光與愛,就是對宇宙最大的貢獻。

相信自己值得
為自己點亮心中那道獨一無二的光
大我曾在2018/5/15的凌晨(真的是大半夜!),用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痛不欲生的方式,告訴我:「不要小看自己做的每一件〝小事〞,因為它們都很重要!」
事情是這樣的…
睡覺睡到一半,左手小指的指尖處(大約指甲一半的位置)忽然傳來劇痛,感覺就像有人用力咬住不放!一開始我想說忽略它、應該等等就好了,反正我還蠻能忍痛的。但事與願違,實在是痛到完全無法忽略的程度(不信你現在用力咬自己的指尖不放看看XD),害我只好大半夜起來跟大我對罵!噢說錯了,對話。
不是我要說,有話就好好講,沒必要這麼嚴厲變態,我有耳朵我會聽!但大我堅持要用這種方式來〝點醒〞體罰我,逼得我不得不絞盡腦汁思考寓意!概念就像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逼死我一樣,我能不好好想嗎?能嗎能嗎能嗎?(崩潰大吼)
在瘋狂的腦力激盪、並且終於領悟到大我要我明白的意思後,疼痛就隨即消失了,我也總算能回去睡覺了,阿彌陀佛!
[〝身體〞是大我和小我之間的橋樑,大我會透過身體(比如疼痛或病症)和小我溝通,而當意思被確切傳達(也就是小我明白了大我要表達的意思)後,症狀便不再有存在的必要。這部份有空再細說吧…]
好吧,不得不說這做法挺有效變態,每當我又覺得自己很渺小、看不起自己、懷疑自己存在的價值、不相信自己做的事有什麼重要性的時候,左手小指的教訓就彷彿歷歷在目…6年了我還念念不忘呢!
除了這個始終讓人記憶猶新的開頭,多年來,大我也不斷透過各種機會衍生這個課題、教育我:「堅信每件〝小事〞都有它必然存在的意義,即使你想不通為什麼;無論何時何地,勇敢的相信自己值得幸福、以及所有的美好和快樂!」
所以啦,在大我愛的教育逼迫下,我也慢慢從那個常常自我感覺不良好的狀態,被迫變成了一個愈來愈自我感覺良好不要臉的人。
★延伸閱讀:與大我相遇(點我進入👈)

感謝致力於讓自己活得更美、更好的每個人
你為自己帶來的光
也溫暖的點亮了某一處黑暗
自從走上〝跟隨心中的興奮〞的道路後,我那乏味又刻板的人生開始變得不可思議!一大堆我曾經搞不懂、想不透的〝小事〞,竟都用它們獨特且富有創意的方式,引領我到各種想都沒想過的地方;許多神奇的人、事、物,也開始用神奇的方式出現在我的生命裡,並帶給我許多美妙的經驗和啟發。
不得不說,我的世界豐富怪異了許多!
無論別人覺得如何好或如何棒,對於無法激起我心中興奮/喜悅/快樂/興趣的人、事、物,我一概不予理會,哪怕只是感覺一點點的不適,我都會拒絕,因為我對〝窒息感〞的忍受度已趨近於0。聽起來或許任性,但我的解讀卻是〝極致奢華的幸福〞!因為我的世界、我的生活、我的生命,全被這些〝小小的美好〞佔滿,而不是排山倒海來的窒息感。
你會成為你所關注的,而你愈關注什麼就愈吸引什麼。
專注於快樂,我就感覺愈輕盈、愈幸福;反之就愈沉重、愈痛苦。我找不到任何理由,值得我將有限的時間和精神,浪費在任何不會帶給我愉悅感的人、事、物上。
當然了,再任性也有極限,畢竟我是人又不是神,難免會有逼不得已要強迫自己窒息的時候,人生嘛,怎麼可能100%完美!況且還有大我三不五時在搞我...所以我會容忍生活中2%、最多至5%的〝不得不〞來偶爾為難一下自己,再多就免談了。
.png)
雖然很常東寫西寫、手邊的各種筆記也一大堆,但其實直到網站成立,我都還沒想好到底要以什麼樣的方式、寫什麼樣的內容?到底是要寫得讓人看得懂、還是看不懂?是要承認自己離經叛道又怪力亂神、還是要假裝是個正常人?
我選擇隨心所欲亂寫一通,想到什麼寫什麼,全憑當下心情。
原本以為這只是很個人、很隨機、很微不足道的選擇,就像我選擇每件事都跟隨當下的感受一樣;加上我這個離群索居的小小竹園,想必也是人跡罕至吧!更別說還有個傢伙成天胡言亂語…
但,就是這麼神奇!我很意外的得到了從未預期的反饋。
有我從未想過的人、甚至是我根本不認識的人,對我表達感激之意、感謝我所寫的文章,恰好幫助他們度過了親人的生離死別之痛;以及感謝我的分享,使他們在相信自己的這條路上能夠更堅定、更有信心。
我很驚喜!
感謝宇宙的安排,讓我們以這種特別的方式〝相遇〞、彼此成就、相互陪伴和鼓勵,我很感動,也很感激!雖然大多時候我的自我感覺都頗為良好就是不要臉,但這些反饋真的給了我很大的喜悅、也更堅定了我的信念,真心感謝願意與我分享的你們!
這樣吧,反正大事也做不成,我就繼續用〝微不足道的小事〞騷擾世界吧!在此也歡迎志同道合的竹友們一起加入這個任性的行列,GO!
